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际总股本123,4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23,4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3,49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6,995,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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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4月16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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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资讯办法:
咨询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12号
咨询电话: 020-32052295
传真电话: 020-32211255
八、相关调整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246,995,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029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