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发行人”或“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限售期、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认真阅读2015年4月1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广生堂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广生堂”,股票代码为30043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公开发行股份1,75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拟发行新股1,4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50万股。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4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4月14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1.47元/股。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9:30-15:00。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21.47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5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050万股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700万股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4月3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的《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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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年4月8日(T-4日)至2015年4月9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5年4月9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8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6.40元/股-21.92元/股,拟申购总量为200,300万股。经核查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均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无网下投资者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同时,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了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193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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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配售对象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由晚到早”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
按上述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申购价格高于21.47元/股的13个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21.47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的14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将申购价格为21.47元/股,拟申购数量为70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15-04-09 09:38:08.607的2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剔除的累计申购数量为20,0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01%。被剔除的配售对象共29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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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止2015年4月9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2.14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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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注: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时已剔除福瑞股份、翰宇药业、沃森生物。
本次发行价格21.47元/股对应的2014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18.6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21.47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无效报价部分后,报价为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67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59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76,100万股,其中自愿锁定12个月的拟申购数量为91,32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报价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五)本次网下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可申购数量进行申购缴款。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其可申购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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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50万股,其中公司拟发行新股数量为1,40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50万股。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4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和老股转让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25,883.3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0,0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18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5,878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4月3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发行成功,本次老股转让获得的资金总量为7,514.5万元。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五)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发售股份由全体股东按发行前持股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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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公开发售老股产生的相关发行承销费用由发售老股的股东承担,从其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中扣除。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新股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4月16日(T+2日)在《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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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八)锁定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无锁定和自愿锁定12个月两种锁定安排,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