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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于201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00万双高档棉袜智慧工厂的扩建项目,将在整合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和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的产能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新增投资约42,000万元,计划建设年限至2017年12月。
同时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向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6,509.0595万元增至36,509.0595万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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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的资金由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自筹,分期到位,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由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相关用地、政府审批及后期项目建设等事项,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有效整合公司生产资源,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1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3月3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水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公司 20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850,551.47元,营业利润94,562,411.0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28,401.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168,336.53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16,833.65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18,128,261.64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679,764.52元。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同时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5股(含税)。本次分配现金红利36,000,000元,送股40,000,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1日
至2015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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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5、6、7、8、9、11、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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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9:00-13:3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 年5月8日16:30 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 311215
电话:0571-22897199
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人:朱殷苏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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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