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城转债”赎回事宜的
第一次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16
转债代码: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城转债”赎回事宜的
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15年4月23日
● 赎回价格:100.917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4月29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4月24日)起,“冠城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冠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4月7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冠城转债(110028)”(以下简称“冠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冠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冠城转债”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公司于2015年4月9日披露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城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现再次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冠城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进入转股期,从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4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20元/股)的130%,已满足“冠城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5年4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冠城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917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2%×279/365=0.917元/张
计息天数:自2014年7月18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止(算头不算尾)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税率2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734元/张(税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扣税(税率1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825元/张,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100.917元/张(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上海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冠城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冠城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4月24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冠城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4月29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冠城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15年4月24日)起,“冠城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冠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相关事宜
(一)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股价格:6.20元/股。
(二)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28;
可转债转股简称:冠城转股。
(三)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冠城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关于“冠城转债”转股具体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城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17
转债代码: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P2P平台公司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近日,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富”)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号:110108018850425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16层1604
5、法定代表人:刘华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5年4月2日
8、营业期限:2015年4月2日至2035年4月1日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文化咨询;体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冠城瑞富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其成立目的为设立P2P网贷平台,目前该平台正在建设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