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3版)
(二)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投资人投资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上述投资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特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30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昆明路158号野马大厦七层
主要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0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新能源建筑环境环保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及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离网并网及风光互补等的相关工程设计、生产、安装维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新特能源2014年的财务指标(合并报表,以下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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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新特能源增资情况:
特变电工及其他投资者以货币资金1,399,999,996.08元人民币向新特能源增资扩股,经协商,本次增资价格为6.84元/股。增资扩股前后,新特能源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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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部分投资者为境外投资者,增资扩股完成后,新特能源将变更成中外合资企业。
(三)增资资金的使用
上述增资资金6亿元用于补充新特能源公司项目建设资本金,其余资金由新特能源向其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增资,用于光伏电站、风电场建设及运营,扩大新能源公司系统集成业务规模。
新特能源对新能源公司增资的799,999,996.08元,增资价格按新能源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为1.32元/股,其中606,060,603元进入注册资本,193,939,393.08元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35,718,179股,其中新特能源持有其1,833,534,203股,占新能源公司总股本的98.58%。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5年4月11日,公司与新特能源签署了《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特变电工以货币资金299,999,999.16元对新特能源增资。
特变电工投入的资金根据新特能源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单位净资产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6.84元/股。按特变电工投入资金人民币299,999,999.16元计算,共计折股43,859,649股,特变电工投入的299,999,999.16元资金,其中43,859,649元进入股本,其余资金进入资本公积金。
特变电工对新特能源增资扩股完成后,特变电工共计持有新特能源628,926,449股股份,占新特能源本次增资扩股后总股的71.65%。
2、特变电工在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增资资金汇入新特能源指定的银行账户,实际投入资金以特变电工支付至新特能源账户内的资金金额为准。
3、特变电工同意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一年内不进行股份转让。
4、双方应尽职尽责地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声明或保证,对协议他方或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造成协议他方或公司损失的,则该事件应被视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新特能源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特变电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新特能源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后生效。
五、对新特能源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有利于缓解新特能源资金紧张状态;有利于新能源公司扩大系统集成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选择优势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风能电站,培育具有长期的、稳定收益的项目,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变动风险
新能源产业属新兴产业,市场波动较大,目前对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取消或减少将影响市场需求,公司如不能及时适应变化的市场情况,可能对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措施:公司将加大对政策的研究,不断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成套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应对政策变动的风险。
2、投资行为未获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新特能源本次引入的部分投资者为境外投资者,增资行为尚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批复,可能存在投资行为未获商务厅批准的风险。
措施:光伏、风电领域属国家鼓励外资投资领域,投资行为未获批准的风险较小。
3、市场竞争加剧,多晶硅产品价格、系统集成业务盈利空间下跌风险
随着多晶硅市场价格的回升,部分多晶硅企业已恢复生产,国际多晶硅厂家的扩产使得产品供应增加,多晶硅产品面临较大的价格下跌压力。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风能系统集成业务盈利空间被压缩。
措施:2015年,国家新增光伏装机规划为17.8GW,较2014年有较大增幅,新增的市场需求量对增加的多晶硅供应量有一定的消化;同时,新特能源将加大新技术的应用、工艺优化,通过挖潜扩大产能,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应对产品价格下跌风险。新能源公司将加强对系统集成业务的管理,通过优化设计、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努力提高项目盈利水平。
4、自主运营电站发电量不能足额上网的风险
本次增资资金部分用于自营光伏风能电站建设,可能出现电站发电量不能足额上网的风险。
措施:目前,公司选定建设并自主运营的光伏电站、风电场项目资源优良,项目大多被列为疆电外送特高压线路中与火电打捆外送的新能源项目,发电量不能足额上网风险较小。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早日实现并网发电。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二)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5-02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6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6日14:00-16:00
2、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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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或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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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5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郭俊香、焦海华、侯晓勤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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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5-02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并上市的重大事项,公司申请公司股票2015年4月13日停牌一天。
2015年4月11日,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4日复牌。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