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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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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但因股本总额增加致其持股比例降低,具体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控股股东福建旗滨认购了1,3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7,967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839,115,700股增加到1,018,785,700股;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合计持有51,050万股,股份比例由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9.28%,降低到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50.11%。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福建旗滨认购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2月1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6号)许可,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17,9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7.2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9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17,967万股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839,115,700股增加到1,018,785,700股。福建旗滨原持有公司33,6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0.10%);本次认购了非公开发行股票1,300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1.28%;本次发行后,福建旗滨共持有本公司34,950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34.31%。

      福建旗滨承诺其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实施前,福建旗滨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认购完成后,福建旗滨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福建旗滨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福建旗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300万股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具体详见2015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7,967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839,115,700股增加到1,018,785,700股。福建旗滨原持有公司33,6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认购了非公开发行股票1,300万股,本次发行后福建旗滨共持有本公司34,950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34.31%。

      福建旗滨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持有公司16,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5.80%。

      本次发行前,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合计持有49,75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的59.28%。本次发行后,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合计持有51,05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50.1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旗滨集团

      股票代码:601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名称: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金銮大道一号

      名称: 俞其兵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黄坛镇黄坛村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增加,但因股本总额增加致其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4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3、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4、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6100004030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52,000万元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 2009年2月25日至2029年2月23日

      9、税务登记证号:350626685065092

      10、主要出资人:

      ■

      11、通讯方式: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金銮大道一号

      12、邮政编码:363400

      13、联系电话:0596-5699013

      14、传真:0596-5699633

      (二)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

      俞其兵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6,100万股,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9.18%,通过福建旗滨间接控制公司40.1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226196511******,住所浙江省宁海县,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详见下图:

      ■

      福建旗滨和俞其兵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旗滨认购旗滨集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尚在履行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有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51,0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旗滨集团股份,若发生相关的权益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839,115,700股。福建旗滨持有公司股份33,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0%,俞其兵持有公司股份16,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8%。

      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17,967万股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839,115,700股增加到1,018,785,700股。福建旗滨本次认购了非公开发行股票1,300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1.28%。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合计持有49,75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的59.28%。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旗滨持有公司股份34,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1%,一致行动人俞其兵持有公司股份16,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福建旗滨及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合计持有51,050万股,占权益变动后股本总额的50.11%。

      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旗滨持有的旗滨集团33,600万股股份被质押,1300万股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18年4月1日。一致行动人俞其兵持有的16,100万股被质押。除此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旗滨集团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将以下备查文件呈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查:

      一、福建旗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福建旗滨法定代表人及俞其兵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俞其兵:

      2015年4月13日

      附表: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俞其兵(签字):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