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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011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备注1:货币资金年末较年初增长37.12%,主要系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中贷款保证金增加所致。

      备注2:应收票据年末较年初降低87.24%,主要系公司年末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备注3:预付款项年末较年初降低54.41%,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备注4:应收利息年末较年初降低 97.09%,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余额减少,年末计提的应收利息减少。

      备注5:其他应收款年末较年初增长49.02%,主要系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

      备注6:存货年末较年初增长34.11%,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储备部分库存所致。

      备注7:在建工程年末较年初降低36.87%,主要系公司东厂区建设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备注8:固定资产清理年末较年初降低100%,主要系公司原老厂区被潍坊市坊子区政府拆迁收回,其原有的处置费用本年度已处理完毕。

      备注9: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较年初增长118.63%,主要系公司本年度预付的设备款项增加。

      备注10:应付票据年末较年初降低42.16%%,主要系年末使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减少所致。

      备注11:预收账款年末较年初降低93.02%,主要系年末预收客户款减少所致。

      备注12:应付职工薪酬年末较年初增长30.20%,主要系公司年末尚未支付的工资及工会经费增加。

      备注13:应交税费年末较年初降低58.42%,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年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备注14:应付利息年末较年初增长46.74%,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年末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备注15: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41.97%,主要系一年内转入损益的递延收益增加。

      备注16:递延收益年末较年初降低33.57%,主要系未到摊销期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备注17:股本年末比年初增长50%,系本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备注18:资本公积年末比年初降低61.64%,系本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备注19:其他综合收益年末比年初降低481.23%,主要系本年度汇率变动使外币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本年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备注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83.3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增值税基数增加使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备注2:营业外收入减少57.48%,主要系本年度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备注3:营业外支出增加33.96%,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备注4:所得税费用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4874.46%,主要系本年度利润增加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2014年6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增加广州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如下:2014年12月2日,本公司与广州云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广州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本公司以货币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州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大屏显示系统、信息显示部件及整机、触控一体机、交互智能平板、智能电视、智能语言学习机、计算机、平板显示器、电器电子模块关键件、触摸屏、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及软件和信息技术。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