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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兴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银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兴满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8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4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5:00至2015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二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908,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5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467%;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4%。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3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2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11%;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公司《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公司《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公司《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公司《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公司《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公司《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90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