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5-01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国恒”)于2015年4月8日披露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元投资”)与2015年4月7日分别与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福金控”)、自然人葛建签署《股票转让协议》,以每股作价0.8元分别转让99,000,000股股票与10,000,000股股票。上述股票协议转让后,中德福金控将成为天津国恒的第一大股东,尤明才先生将成为天津国恒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2015年4月8日公告:2015-015)现就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签署《股票转让补充协议》
2015年4月13日,天津国恒收到力元投资有关对天津国恒股权结构变动进展的函件,函告相关方已对上述协议转让交易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为顺利推进协议转让交易的实施,经过友好协商,力元投资于2015年4月13日分别与中德福金控、自然人葛建签署《股票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力元投资以每股作价1.89元向中德福金控转让其拥有的天津国恒99,000,000股股票,即6.63%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711万元。
力元投资以每股作价1.89元向葛建转让其拥有的天津国恒10,000,000股股票,即0.67%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90万元。
补充协议是《股票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票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部分,按《股票转让协议》执行。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协议,转让相关方将尽快办理股票的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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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