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5-00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7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新城” 或“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铁岭新城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申请信托贷款,本次信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年,利率为9.95%/年,公司将另行与国民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业务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从事同业拆借等。
成立日期:1987年1月
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549,860,862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广林
公司注册地: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 12 号
四、本次交易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信托贷款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公司提供以下担保及增信措施:
1、股权质押担保(质物为公司持有的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160,000,000元),公司将另行与国民信托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2、第三方股份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铁岭新城1450万股股份),公司同意接受该等第三方担保,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与国民信托签署《股票质押合同》。
3、第三方股权质押担保(出质人为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0.51%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211,200,000元),公司同意接受该等第三方担保,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与国民信托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置换2013年的信托贷款,从而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为公司后续项目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