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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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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5版)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

      亨通集团2014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156,460,380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81%,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9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为:资产租赁及水电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支付融资担保费、购买农(水)产品,无经营性购销业务往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规定,亨通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临时财务资助,免于审议和披露。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对关联人的界定,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故不作披露。

      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货物的销售及采购、资产租赁及水电费、餐饮服务、采购农(水)产品、工程造价咨询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经协商,2015年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按担保支用额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担保费,费率为0.8%每年。目前,苏州市场的担保费率一般为1.8%-3%每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亨通集团支付的担保费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人因自用需要,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产品,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并收取合理的融资担保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人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人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人都签订有关产品购销合同、生产辅助材料购销合同、融资担保收费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南方光纤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2014年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为其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计划在 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为676,9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2015年度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为其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

      公司于 2015 年 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江苏亨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0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4.41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9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15-03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郭广友等130人共同持有的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1%的股权及李征、陈坤及新余永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奥投资”)共同持有的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信息”)100%股权。2015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因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挖金客信息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后向原股东累计分红453.53万元。2015年4月14日,公司与李征、陈坤及永奥投资共同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挖金客信息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及现金支付进行了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及现金支付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方案调整内容

      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交易仍按原交易方案实施。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1、2015年2月2日,亨通光电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因此,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2、201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的解答,本次方案调整仅涉及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现金支付方式调整,且拟减少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占本次交易总额的0.55%,不超过原交易方案确定的交易价格的20%,因此,以上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港务”)

      ● 投资金额: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亨通港务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后亨通港务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8,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导致的标的公司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亨通港务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后亨通港务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提高到人民币18,000万元。

      上述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对外投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注册资本:41,375.635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废旧金属的收购,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常熟经济开发区滨江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自为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限《港口经营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凭批准文件执行)、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拼装拆箱;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搬运、订舱、中转、清算运杂费、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报检、运输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亨通港务进行增资。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支持亨通港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成本,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亨通港务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后亨通港务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提高到人民币18,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本次增资有利于亨通港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成本,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因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的标的公司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4日

      至2015年5月5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系统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3)。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录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录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青松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 真:0512—63092355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网络投票流程

      附件3: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投资者网络投票流程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咨询电话:4008-058-058

      附件3:

      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投资者选择报盘认证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需设置并激活网络服务密码,主要流程如下:

      (一)网站注册

      投资者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投资者注册网页,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自行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投资者网上填注的上述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图示如下:

      ■

      (二)交易终端激活

      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最晚15个自然日的交易时间内,使用网上注册时填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0元,密码重置为2.0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图示如下:

      ■

      网络用户当日激活后,中国结算通过短信方式提示投资者网络服务功能已开通,投资者即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码/网上用户名、网络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三)密码重置

      投资者因网络服务密码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络服务密码并选择通过报盘认证方式办理的,其网络服务密码重置流程与上述规定基本类似。投资者也可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按照网页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重置网络服务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