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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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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维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董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董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总经理2014年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15〕67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900,525.1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6,703,325.3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14,670,332.53元,加上上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825,628,758.92元,减去2013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66,367,459.35元,201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1,294,292.37元。

      2014年度以总股本737,416,215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870,810.75元;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1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1、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2、实现营业利润1.32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等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以及相关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周维刚、邱小玲、伍和平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 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同意终止“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899.0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对该事项发布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IPO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关于注销IPO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维刚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实际授信批准存在差异,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新增其它银行授信或在不同的银行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授信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三、七、十一、十三外的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13时在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伍和平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监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IPO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2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共计募集资金8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7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3.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826.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40025号)。

      2、公开增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4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67.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5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07.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292.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5.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91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1-1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662.0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7.80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3.01万元(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及2012年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的将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费用一并转入流动资金使用本期使用的10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7,125.0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8.32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0.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开增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193.4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32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65.43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1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193.4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32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65.43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158.9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43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51.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尾号4024账户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尾号7154账户期末余额系201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超募资金及利息一并转入流动资金使用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余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因公司近年来市政工程较多,对桥隧、路基设备的采购未按原投资计划进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购买施工设备项目7,152.73万元,尚未完成全部投入,故暂未达到承诺的年平均效益。

      附件2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2015年度与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道诚力公司”)、成都众城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城园林”)、成都道诚金域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域园艺”)发生不超过2,432万元的关联交易,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2%。关联董事周维刚、邱小玲、伍和平回避表决。

      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道诚力公司总资产6.37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1,684.47万元。

      2、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众城园林总资产1944.0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 元,净利润-40.76万元。

      3、成都道诚金域园艺有限公司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金域园艺总资产1126.3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9万元,净利润-56.56万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道诚力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租赁道诚力公司闲置办公楼作为公司职能部门的办公用房。

      公司与众城园林关联交易由两部分组成,1、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众城园林签订的租赁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众城园林位于郫县安靖镇林湾村的工业用地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库房和料场。2、众城园林向公司施工项目部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

      公司与金域园艺的关联交易由两部分组成,1、金域园艺向公司施工项目部提供绿化苗木。2、金域园艺向公司食堂提供果蔬。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2%,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5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发展。

      六、监事会对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所签订的合同定价基础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或“该项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承诺投资额为16,854.50万元,累计投入超募资金7,152.7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9,899.02万元,存放于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2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8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71,731,558元,募集资金净额768,268,442.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1月1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040025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中“购买施工设备项目”投资总额16,854.50万元,用于购买路基设备、桥隧设备等施工用专业机械设备,以提高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保有量和成新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该募投项目预计在2013年10月底实施完毕。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7,152.73万元,累计实现效益3,405.55万元,实际投资进度为计划的42.44%。

      二、终止募投项目原因

      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的50%。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论证,决定终止该项目。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自2011年底上市以来,利用IPO募集资金,购买了部分路面设备、路基设备、桥隧设备,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装备水平和施工机械化水平,扩大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推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2014年以来,随着建筑施工行业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的中标额有所下降,主业出现一定程度的萎缩,公司施工机械使用率下降,部分前期购置的施工设备出现闲置。根据新中标项目和在建项目分析,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现有的施工设备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短期内无购买施工设备的需求,如不终止募投项目,将会导致募集资金的继续闲置。近年来,随着公路施工行业投资主体多元化,BT、BOT等经营模式已经在我国建设领域广泛采用,行业的盈利模式由过去的普通施工盈利转变为工程融资建造盈利。虽然融资建造项目的盈利能力高于传统的普通招标施工项目,但融资建造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对公司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利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风险。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899.02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公司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约544.34万元。

      四、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实施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相关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是基于现阶段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较项目拟定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而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审慎分析后作出的,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对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并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顺应业务发展变化,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转B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