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284 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15年3月3日,公司发出将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5),现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 月21日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35号裕景大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 月21日
至2015年4月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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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2 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3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已于2015年4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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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楼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206677-207、209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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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84 股票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存量资金做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优先选择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业务关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灵活安排存款期限,对存量间歇资金采用结构性存款方式来提高其收益,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周转情况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29日公告的《浦东建设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近期利用存量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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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做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该资金做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做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实施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截至披露日,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为人民币79,5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