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3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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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0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发行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40元,共计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8,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744,220.0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1,755,77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1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3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98.74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59.8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58.54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834.1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4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于2014年11月27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16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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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572020100200024603;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013715000008393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2013年5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告编号:2013-015),该资金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14-021);
2014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告编号:2014-025)。截至2014年5月30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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