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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公告编号:临2015-030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27日、4月14日、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筹划重大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4月1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除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未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7、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公司下述重大事项(本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第二部分涉及的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函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5-031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海航01、11海航02”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11海航01、11海航02”进行了跟踪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11海航01的主体评级为AAA、展望评级为稳定、债项评级为AAA,11海航02的主体评级为AAA、展望评级为稳定、债项评级为AAA。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年度)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公告编号:2015-032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辛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谢皓明、顾刚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童甫、许静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杜亮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2014年财务报告和2015年财务工作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协议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5年互保额度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2015年互保额度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关于2015年飞机引进计划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关于聘任公司内控审计师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关于签署飞机购买协议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关于放弃渤海信托优先增资权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关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王立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王立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