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双塔食品、
    科大讯飞股票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指数型基金
    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澄清及公告事项补充说明公告
  •  
    2015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7版:信息披露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双塔食品、
    科大讯飞股票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指数型基金
    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澄清及公告事项补充说明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双塔食品、
    科大讯飞股票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双塔食品(证券代码:002481)、科大讯飞(证券代码:002230)进行估值。双塔食品股票估值调整对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科大讯飞股票估值调整对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分别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19%、-0.28%。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情况:

      ■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cind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