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  
    2015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9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1版:信息披露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0版)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5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6023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5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和讯理财客网址: licaike.hexun.com

      (5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 5511

      联系人:胡昕彦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结合主动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偏离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除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以外,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申购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以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和一级市场股票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水平。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股票市场上进行指数化被动投资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在债券(国债为主)、股票、现金等各类资产之间仅进行适度的主动配置。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先进的数量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追求适度超越目标指数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市场价格波动、股票交易的零股限制、基金申购赎回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会在规定比例上下小幅波动,基金经理小组及风险管理小组将对此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以最小化跟踪误差为组合的投资控制目标,本基金所跟踪的目标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本产品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优化调整)及一级市场股票投资。具体而言,基金将基本依据目标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权重,并借助数量化投资分析技术构造和调整指数化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定期对比检验组合与比较基准的偏离程度,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指数优化组合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此外,本基金将利用所持有股票市值参与一级市场股票投资,以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争取获得超过指数的回报。

      ●控制跟踪误差

      跟踪误差(TE)是指一段时间内,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总体偏离程度的标准差。

      本基金将“年化跟踪误差”作为投资风险控制的主要指标,年化跟踪误差允许的最大值为8%。跟踪误差的主要控制方法是:

      1、组合构成偏差控制

      组合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是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差异,因此本基金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控制基金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当资产配置差异或行业配置差异超出允许的上限时,及时对组合进行再平衡,将上述偏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2、跟踪误差量化控制

      在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每日通过回测分析计算基金组合以及股票组合的跟踪误差及其构成。当跟踪误差超过允许的最大值时,将根据误差贡献分析调整贡献度较大的偏离因素,如非股票类资产权重、非指数成分股权重和偏离较大的行业等,务必将目标组合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分层抽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份的投资采用分层抽样法,分层抽样即按照沪深300指数的行业配置比例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将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票按行业划分,以不同行业类别在指数中所占的权重来决定该行业在本基金实际投资组合中的投资权重,然后分别从每个行业中按照股票风险特征值(包括与行业相关性、beta值、股票市值、PE、PB等)选出最能代表该行业的样本股,投资组合中具体股票的投资比重将以流通市值权重为基础进行调整。通过对最优化算法模型的应用(市值作为主要考虑的因素),计算出追踪组合内各样本股的最优权重,力求组合表现与指数相一致,即跟踪误差最小,同时保证较小的调整频率和跟踪成本。本基金通过分层抽样法力争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跟踪,

      ●增强操作

      本基金的增强操作即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进行优化的根本依据是国内股票市场的非完全有效性和指数编制本身的局限性及时效性,指数化基础上的增强投资将通过仓位调整、调整权重和股票替代来实现。

      ①仓位调整

      在能够明确判断市场将经历一段长期下跌过程时,基金的股票投资仓位可进行下调,股票投资仓位最低可下调到占基金资产净值的85%以适度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

      ②组合优化

      本基金在对沪深300指数各行业和个股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对投资组合优化调整,根据市值和行业板块的相对价值决定行业和个股相对于基准指标的配置比例。可能对一些预计收益超过平均水平的行业或个股增加投资的比例,而对一些预计收益低于平均水平的行业或个股调低投资比例。

      ●流动性优化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品种的流动性评价指标包括:股票的流通市值和股票近半年的累积换手率、本基金要求投资组合品种的流动性达到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设定的要求。本基金将提高具备要求流动性特征股票的投资权重

      ●基本面优化

      本基金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对指数化投资组合进行优化,提高具备要求基本面特征股票的投资权重,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公司基本面及竞争优势。

      股票相对价值。

      个股的市场机会和趋势。

      股票的流动性。

      ③股票替代

      ●一级市场股票投资

      本基金通过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申购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以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

      ●非成份股的投资。

      在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经过深入研究具备投资价值的非指数成分股,本基金也可适度进行二级市场投资,作为增强收益的方式之一。在保持行业配置不变的前提下,用投资价值突出的非成分股替代同行业的成分股,获取超额收益。

      非成份股投资选择指标:

      a)预期未来两年盈利增长超过行业平均;

      b)近三年平均ROE大于行业平均;

      c)综合考虑盈利情况,结合估值PE,PB等指标,估值有一定安全边际。

      对于停牌或由于规避关联交易等原因无法进行投资的指数成分股,本基金通过行业分析、市值规模分析、相关性分析,可以选择特征相似的非成分股进行替代。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利率结构、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和预测,综合考虑中债国债指数各成份券种及金融债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进行优化选样构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以富兰克林邓普顿集团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研究平台及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为依托,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主,结合经济周期、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资金供求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研判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1) 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依此调整组合久期和资产配置比例。

      2) 久期控制策略

      在对利率变化方向和趋势判断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率风险。当预期利率整体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利率整体下降时提高债券组合久期。

      3) 期限结构配置

      当确定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久期后,本基金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决定组合期限结构配置。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是根据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调整资产组合,即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间内获得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的策略。主要有三种配置方式可以选择:子弹策略是将组合各债券到期期限高度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的某一点;哑铃策略是将到期期限集中于曲线的两端;而梯形策略则是各期限到期的债券所占的比重基本一致。

      4)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有必要将债券资产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三者的最佳平衡点。

      在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5) 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以上债券资产久期、期限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为控制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券需经国内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估,要求其信用评级为投资级以上。如果债券获得主管机构的豁免评级,本基金根据对债券发行人的内部信用风险分析,决定是否将该债券纳入基金的投资范围。

      债券投资的基本面分析重点是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政策、利率变动前景及信用状况。技术分析主要是债券供求状况、收益变动、交易量等。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等。

      国债品种信用风险小,重点分析国债品种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并且关注投资者结构,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

      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品种时,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考察发行人及担保人的资信品质、财务状况、历史违约情况、担保情况等。

      本基金将可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各个分支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目标选择合适的分支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投资运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为基金管理人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对基金经理或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提交的基金投资策略、战略资产配置、投资范围和权限等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做出决议。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部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以及其他投资标的进行独立研究,并依据研究成果建立基金股票池。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分析部的研究支持下,拟定投资计划。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决议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从基金股票池中选择投资标的,并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5)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6)投资风险管理部门采用量化模型分析基金投资组合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并提供基金经理进行组合调整时参考。

      (7)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研究主管和风险管理经理参加。风险管理经理向会议提交最新的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报告,会议讨论基金投资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事项并形成决议,同时依据绩效分析的结果提出组合调整建议。

      (8)基金经理根据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会议决议或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遵守各项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 × 沪深300指数 + 5% × 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如果沪深300指数停止编制或发布,或沪深300指数供应商终止授权本基金使用其作为标的指数,或沪深300指数供应商发生重大事件威胁到其提供和授权沪深300指数的能力,或由于证券市场重大变化或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重大变更导致其不适合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或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可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变更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中证系列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关于指数值和成分股名单的所有版权归属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净值波动与股票市场的整体波动高度相关。本基金将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任何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证指数公司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6%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指数许可使用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整(即不足5万元时按照5万元收取)。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一个季度的,按照一个季度收费。

      在基金存续期内,如果《中证指数公司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关于“指数许可使用费”内容有所修改的,将按照最新的内容进行费用计提和支付。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8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8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在“基金管理人”一章中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 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更新了副董事长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张雅锋女士的信息;

      (4)更新了董事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5)删去了董事齐国旗先生的信息;

      (6)新增了董事何春梅女士的信息;

      (7)更新了董事胡德忠先生的信息;

      (8)更新了董事张伟先生的信息;

      (9)更新了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的信息;

      (10)更新了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的信息;

      (11)更新了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的信息;

      (12)更新了独立董事徐同女士的信息;

      (13)新增了总经理董事毕国强(Guoqiang Bi)先生的信息;

      (14)新增了期后事项说明;

      (15)更新了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的信息;

      (16)更新了监事刘俊红女士的信息;

      (17)更新了职工监事戴刚先生的信息:

      (18)新增了总经理毕国强(Guoqiang Bi)先生的信息;

      (19)删去了副总经理张晓东先生的信息;

      (20)更新了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21)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更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财富管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信息。

      (2)注册登记机构

      电话修改为:021-3855 5511

      (3)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沈兆杰

      5、在“基金的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14年12月31日。

      6、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7、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中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