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圣农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299 股票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1
债券代码:112086 债券简称:12圣农0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圣农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2年5月14日公告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12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86,简称“12圣农0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结果将不影响《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的本年度的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2、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人即本公司有权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上调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50%,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3年的票面年利率保持5.5%,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3年固定不变。
3、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2圣农01”。如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圣农01”的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将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5、回售申报日:2015年4月17日、4月20日、及4月21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15年5月18日 (按照《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回售条款的约定,回售资金到账日应为2015年5月16日,鉴于该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5年5月18日)
现将公司“12圣农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2圣农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圣农01。
3、 债券代码: 112086。
4、 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
5、 票面金额:100元/张。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公司债券。
7、债券品种和期限:6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5.50%,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12圣农01”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
9、 起息日:2012年5月16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3年起每年5月16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5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18年5月16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5年5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12圣农01”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15、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6、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7、上市时间和地点:“12圣农01”于2012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8、债券登记、托管、委托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9、利率调整:在“12圣农01”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在“12圣农01”存续期后3年(2015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6日)利率保持5.5%不变。
二、“12圣农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2圣农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日:2015年4月17日、4月20日、及4月21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2圣农01” 。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15年5月18日(按照《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回售条款的约定,回售资金到账日应为2015年5月16日,鉴于该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5年5月18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期间利息,利率为5.5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2圣农01”派发利息为5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9.5元。
3、付款方式:公司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2圣农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申报日的交易
“12圣农01”在回售申报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期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5年5月31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发行人联系地址(见下文),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相关机构
1、发 行 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廖俊杰
联系电话:0599-7951250
传 真:0599-7951250
2、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 系 人:何婉琳伊
联系电话:010-66229280
传 真:010-66578977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