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重要提示
1、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风电”、“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0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281万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3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金雷风电”,股票代码为“30044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31.94元/股。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07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126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281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281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4月14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96个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4月13日(T-1日)公布的《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80,85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95.12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336.7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5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新股发行数量(无锁定)为112.6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126万股的10%;老股转让数量为281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281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13.4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126万股的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205.41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185.10倍。
5、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均符合2015年4月3日(T-6日)刊登的《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
6、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2015年4月3日(T-6日)公布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了股票配售,并详细披露了获配投资者名称、类型、申购数量、获配数量、锁定期等信息。根据2015年4月13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经核查确认,4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2,582,349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80,85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336.7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5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93.60万股,其中,网下新股发行数量(无锁定)为112.6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126万股的10%;老股转让数量为281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锁定期的股票数量为281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13.4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126万股的90%。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配售对象为96家,有效申购数量为80,85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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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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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根据零股配售原则,在实施配售过程中,零股26股(无锁定)配售给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零股20股(有锁定)配售给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本次老股转让数量为281万股,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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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锁定期安排:无锁定和自愿设定12个月锁定期,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9013930、010-59013931、010-59013769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