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3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4月15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授信综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授信期限1年,并授权法人代表就上述融资事宜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被授权人在本决议前采取的符合上述授权的行动,公司予以确认。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滨港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滨港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敞口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1年。授权法人代表申请及办理与上述授信业务有关事宜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根据合同条款及银行要求的步骤,向银行申请使用本额度。
同时,由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作为保证人,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用于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3、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同时授权法人代表就上述融资事项有关事宜签署和递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并根据合同条款及银行要求的步骤,向银行申请使用本额度。被授权人行使上述授权至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形式变更或取消该授权为止。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