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备案。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且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自2015年4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