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15-02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4月13日、4月14日、4月15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3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3、公司股东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3日,累计减持我公司股份9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相关减持情况详见4月15日公司发布的《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长江先生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5、公司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