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
近日,公司组织召开四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公司职工毕远翔先生、高峰先生、王纯生先生、 杨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毕远翔,男,1965年6月出生,籍贯河北滦南,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海港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南堡支行行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高 峰,男,1973年1月出生,籍贯河北玉田,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埠生产作业部副经理、经理、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运营保障部部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二港埠生产作业部经理。
王纯生,男,1962年8月生,籍贯河北乐亭,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兼唐山市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唐山海港京唐港专业煤炭码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杨志伟,男,1971年1月生,籍贯河北乐亭,大学本科。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埠生产作业部安技科科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埠生产作业部设备副经理。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段高升先生、常玲女士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董事孙文仲先生、单利霞女士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4月14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唐山港大厦二楼和畅厅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出席董事15名(公司董事段高升先生、常玲女士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董事孙文仲先生、单利霞女士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文仲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662.71万元,同比增长12.68%,营业总成本367,469.66万元,同比增长9.3%,利润总额150,704.01万元,同比增长19.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898.79万元,同比增长22.69%。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8,987,910.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485,211.8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7,948,521.1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62,877,345.88元,扣除2014年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101,517,575.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52,896,461.35元。
2015年是公司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功能调整的重要转折点,在国内经济增长趋缓,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环境下,公司确定2015年为 “管理深化年”,将进一步推进深水化、专业化泊位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对运营的支持作用。2015年,公司项目建设与股权投资资金需求较大,预计为289,646 万元,主要包括:36#-40#煤炭专业化泊位计划投资144,500万元;第四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计划投资18,000万元;专业化矿石泊位后续收尾项目包括装车场工程、皮带装车系统工程等预计总投资39,300万元;液体化工灌区二期工程,计划投资1,646万元;股权投资资金需求预计为86,200万元。上述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统筹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及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资金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推进港区功能结构调整,预期收益良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4年度经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2015年度的市场预测分析,综合考虑公司投资、融资等经营与发展目标,公司预计2015年主要经营指标为:预计全年实现吞吐量1.7亿吨,预计营业收入57亿元;预计利润总额16亿元。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物流业务等资金需求,根据2015年的经营周转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债务融资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
1、公司本部预留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1亿元(借款期限不超10年),一是用于置换2014年开具的用于支付36#-40#煤炭泊位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5亿元(到期置换)。二是用于支付36#-40#煤炭泊位工程及设备欠款7.5亿元。
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36#-40#煤炭泊位前期项目借款。
预留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周转之不足。
2、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拟收购唐山湾炼焦煤储配有限公司54%股权,预计需支付收购资金3亿元,预留股权并购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3、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2015年预留项目借款5亿元,用于支付矿石泊位项目工程欠款,预留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以补充公司日常周转资金的不足。
4、子公司唐山市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为做大做强综合物流业务,进一步开展贸易、物流综合服务及其延伸业务,完善综合物流增值服务功能,为确保上述业务的资金需求,拟预留融资额度1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内部借款、货权质押或债项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开具信用证、流动资金借款等。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张志辉、孟玉梅、张小强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等业务。公司2014年度确认支付其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14年度确认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1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孙文仲先生、段高升先生、宣国宝先生、常玲女士、张志辉先生、孟玉梅女士、李建振先生、单利霞女士、张小强先生、金东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荣朝和先生、於向平先生、权忠光先生、郭萍女士、李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15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港口行业和本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6万元/人·年(含税)调整为9万元/人·年(含税),独立董事卸任后即不再享受此项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唐山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四届十次董事会以及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向公司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104号),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完成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实际发行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票面利率为5.4%,期限365天;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完成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实际发行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发行票面利率为4.98%,期限365天,两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效地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完成上述两次发行后,公司已注册未发行短期融资券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
鉴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批准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5年5月7日到期,公司拟申请将批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5月7日,在此期间内,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
除延长批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外,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5年3月27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鉴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5年5月6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2015年5月6日起延长至2016年5月6日。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外,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决议内容不变。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张志辉、孟玉梅、张小强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5年3月27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鉴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授权期限将于2015年5月6日到期,为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授权期限自2015年5月6日起延长至2016年5月6日,其具体授权内容不变,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合作协议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外,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决议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闫锋先生、高海英女士、孙秀杰女士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监事王纯生先生、杨志伟先生、高峰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4月14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唐山港大厦二楼和睦厅召开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名,实出席12名(公司监事闫锋先生、高海英女士、孙秀杰女士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监事王纯生先生、杨志伟先生、高峰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首相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过审议公司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对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同意公司报出并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王首相先生、肖湘女士、李峰先生、闫锋先生、高海英女士、石景女士、孙秀杰女士、李瑞奇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毕远翔先生、高峰先生、王纯生先生、 杨志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内容不会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后续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化稳定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5月7日。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2015年5月6日起延长至2016年5月6日。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授权期限自2015年5月6日起延长至2016年5月6日。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场地租赁、物流服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加油加水等,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14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张志辉、孟玉梅、张小强五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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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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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文仲
注册资本:857,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至2016年7月28日止);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唐港实业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2,158,131.54万元,净资产为1,070,528.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73,041.97万元,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66.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志辉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船舶、驳船、火车、卡车的集装箱装卸;空重集装箱和进出口货物的储存,保管和运输;码头内进出口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受委托的洗箱业务;集装箱内地储存和货运站的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9月25日);集装箱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集装箱公司资产总额为51,157.67万元,净资产为20,921.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6,672.77万元,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8.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盛街(5号路)北(国投京唐港大厦)
法定代表人:汪文发
注册资本:96,558.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经营至2016年6月17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投京唐港资产总额为305,923.58万元,净资产为175,498.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2,265.07万元,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594.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西港区内
法定代表人:张宏涛
注册资本:16,18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至2016年5月26日止)及仓储服务;日用百货批发、零售;装卸服务(人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储公司资产总额为4,883.24万元,净资产为3,799.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348.47万元,201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31万元,以上数据经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唐山分所审计。
5、上海合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霍山路201号3幢3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
经营范围: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内水运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无船承运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工艺礼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家具,办公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通信设备(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电线电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橡塑制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汽摩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下转B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