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3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16日下午2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李国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郑钟芳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安、强桂英、郑钟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90,206,399.58元,较2013年增加15,942,743.08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4年度完成47,347,740.54元,较2013年降低1,233,702.61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5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9,33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5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5)第350ZA0076号《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714,551.7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71,455.1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43,096.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1,449,010.25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117,506.83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2,481,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5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3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714,551.7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71,455.1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43,096.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1,449,010.25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13,174,6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117,506.83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2,481,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3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7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15:00至2015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投票代码362679;
C.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计票规则
A.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 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福建金森”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B.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C.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2、 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
“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6日15:00至2015年5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投票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3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m.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张锦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应飚先生、独立董事强桂英女士、财务总监陈艳萍女士、保荐代表人陈曙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3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3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下午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5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90,206,399.58元,较2013年增加15,942,743.08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4年度完成47,347,740.54元,较2013年降低1,233,702.61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5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9,33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5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2,481,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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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15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73号)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6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415.40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0.5936万元。
上述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2)综字第0200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237,590.01元,尚有募集资金存款余额43,217,094.89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52,795.64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457,888.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852,107.24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并于2010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开设了账户,以上三个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公司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2013年2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据此,公司与红塔证券,分别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监管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实际履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合计:93,201.8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本年支付手续费合计:301.04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