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1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五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15年4月15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后,公司在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革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16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结束之后,公司在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8,118,705.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811,870.59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6,306,835.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4,621,945.31元,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15,078,209.5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5,850,571.11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443,47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08,639.75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1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的12.31%,低于30%,公司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率超过20%,公司后续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201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项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分别出具了《江西联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和《江西联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临017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裁签订银行综合信贷业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授予总裁签定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银行综合信贷业务合同的权力(授信合同不受此限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12个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5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年临019号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年临020号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邓方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年临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5临017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6.2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09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14,089.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180,210.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254号《验资报告》审验。
2、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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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8月23日和2012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14年1月14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原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分别转入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使用。
2014年7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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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
1、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3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中的4,18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本次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南昌。待本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后,公司计划以经评估后的本项目资产对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进行增资。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变更原因
半导体照明用光源与半导体背光用光源是半导体光源应用的两个方面,在LED技术方面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汽车车载显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产品的快速普及,LED背光源市场呈现爆炸性增长。为此,公司将LED背光源纳入“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建设范围,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该项目变更本质上为“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通过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有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丰富公司的半导体照明光源产品结构和种类,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 设立协同创新公司实施半导体照明产业化项目
1、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3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1月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9,774.90万元调减为6,550万元;同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550万元)变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变更原因
(1)“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预算于2010年开始编制,距今历时较长,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原来可选择的种类以及厂家较少,近两年因市场变化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部分设备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2)随着LED行业工艺技术、工艺装备等持续不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需要的投资低于投资概算。
(3)根据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公司通过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来实施公司“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能够充分争取政府资金扶持,获得国内外相关院校与企业的技术合作支持,通过利益机制和协同创新,整合利用产业链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加快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提升,促进LED产业发展,实现LED产业的规模效益,从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述两项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创光电对于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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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注5:两处差异金额为应付未付设备尾款及其他未付款项。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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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18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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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
2、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节能”)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3、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科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
4、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
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欣磊光电”)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6、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志光电”)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7、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特微”)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8、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融新光源”)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联创致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2,034.6131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宁;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及其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其相关设备;售后产品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事业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4年联创致光实现营业收入26,892.33万元,总资产22,073.76万元,负债 19,032.31万元,所有者权益3,041.45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2、联创节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宁;经营范围:照明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及金属材料销售;项目的投资及咨询;能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工业及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及销售;新型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4年联创节能实现营业收入385.54万元,总资产5,367.78万元,负债596.71万元,所有者权益4,771.07万元,其中贷款为100万元。
3、联创电缆科技为公司持股82.86%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九大道16-18号;法定代表人:万士华;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电缆材料制造与销售;对外投资;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
2014年度联创电缆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5,302.27万元,总资产43,244.33万元,负债17,547.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5,696.67万元,其中贷款为443.57万元。
4、联创电缆为公司持股93.30%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吉安县凤凰工业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学诚;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销售;电缆辅助材料、电器设施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014年联创电缆实现营业收入4,256.51万元,2013年末总资产7,564.78万元,负债2,804.15万元,所有者权益4,760.63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5、南昌欣磊光电为公司持股74%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江南园区;注册资本80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叶建青;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经营和销售各类光电子材料、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材料、器件及深加工产品、应用产品、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及上述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以及进出口业务。
2014年南昌欣磊光电实现营业收入8,079.06万元,总资产9,992.83万元,负债2,215.35万元,所有者权益7,777.48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6、联志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工业园区厂房十栋四层西;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彬;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电线电缆、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4年联志光电实现营业收入14,805.76万元,总资产6,896.66万元,负债 4,690.46万元,所有者权益2,206.20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7、联创特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市罗家镇七四六厂内;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建青;经营范围:半导体微电子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014年度联创特微实现营业收入2,060.68万元,总资产3,974.11万元,负债192.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781.35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8、联融新光源为公司控股81.875%的子公司,公司设立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宁;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LED光电材料、半导体照明产品、器件、光源应用及照明灯具、信息技术产品、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销售;新型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联融新光源实现营业收入374.88万元,总资产3,662.75万元,负债2,210.67万元,所有者权益1,452.08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4月15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7%;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19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
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
●投资方式和投资金额:公司以资产及现金出资10,098.05万元人民币,对联创致光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项目资产和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方式对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实施增资。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098.05万元,增资方式如下:
(1)以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所形成的项目资产作价3,898.05万元{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以201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8-003号),经评估的项目资产净值为3,898.05万元人民币};
(2)“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6,2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联创致光的注册资本由当前2,034.6131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2,132.663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联创致光的股权比例仍为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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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创致光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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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公司为实施募投项目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5临020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未形成重大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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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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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昌宇欣科技有限公司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建青
注册资本;2,0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显示器件、系统集成设计及开发应用,电子器件及材料、各
类半导体深加工产品设备、仪器仪表及加工服务。
注册地址:南昌市郊罗家镇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叶建青先生为南昌宇欣科技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南昌宇欣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均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约定的协议价。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21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邓方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孙宁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邓方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邓方俊先生目前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单位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的有关规定情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邓方俊先生符合各项任职资格,本次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邓方俊先生简历
邓方俊,男,1988年11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班结业,2011年6月至今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