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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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胡启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长余涤非先生、董事高伟先生、独立董事周晓苏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职工监事王水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菁桦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薛景山先生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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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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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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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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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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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83,722,016.2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0,377,215.00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42,9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109,0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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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中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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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田金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出售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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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视实际需要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总股本的4.2%。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并按相关规定具体操作。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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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费大可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