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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3)。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有关事项。

      一、 临时提案

      2015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牟嘉云女士(截至2015年4月15日持有公司股份65,2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部分电子商务方面的经营范围:

      ■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如下修订:

      ■

      上述经营范围的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实际核准的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牟嘉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5,2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的规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他事项均不变。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完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中议案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和议案2已由2015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28-83955777),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9

      2、投票简称:新化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4、在投票当日,“新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生兵、陈银

      联系电话:028-83962682

      传 真:028-83955777

      地 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

      邮政编码:610500

      (二)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