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年报事项问询及回复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18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年报事项问询及回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有用性,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事项问询的公告》,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事项的问询。公司现将接受问询期限内(2015年3月31日至4月10日)投资者通过调研、邮件、传真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等方式关注的有关2014年年度报告主要问题整理并说明如下:
一、投资者问询与公司回复情况
(一)公司公积金高为何不转增?
回复: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及今后的持续发展需求、成长性确定。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中4家涉及纸业,如何避免同业竞争?
回复: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集团”)2012年作出承诺:
“1.诚通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岳阳林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诚通集团获得有关与岳阳林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诚通集团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岳阳林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岳阳林纸。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岳阳林纸,岳阳林纸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诚通集团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岳阳林纸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诚通集团,岳阳林纸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岳阳林纸放弃优先权后,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岳阳林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诚通集团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岳阳林纸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岳阳林纸公平合理)将该等业务转让给岳阳林纸;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
4.诚通集团不会利用对岳阳林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岳阳林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二、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