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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增长速度变化、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先行性的重要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极为密切。随着经济增速趋缓,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5,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增幅较2013年减少3.69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增长速度持续放缓。

      2014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面对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形势,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下, 坚持打造“资源、能源型企业”的战略目标,内强管理, 经营利润再创历史新高,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外促发展,成功实现资本市场第二次再融资,并在项目研发、农网改造政策争取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2014年,公司全面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任务目标,迈上了快速发展的新台阶。

      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管理,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实现双提升

      公司通过科学调度和管理,全年实现自发水电上网电量5.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63亿千瓦时,增幅为14%;同时,进一步有效降低电力业务成本,提高水电效益,全年实现电力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结合电网运行实际及供区电力需求增长预测情况,公司统筹规划电网建设、加强电源项目管理,有序推进电源点工程建设;强化集团化管理的执行、监督和考核,增强分子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经营动力,实现了多数单位超额完成2014年度经济目标的较好成绩;处置、盘活存量资产,完成了沱口电厂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顺利收回土地成本及返还出让金共计1.77亿元。

      2、优化布局,多方面夯实公司快速发展基础

      公司完成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实施了公司第二次资本市场再融资,募集资金8.6亿元,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成功争取到农村电网改造“一省两贷”政策支持,成为国家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承贷主体,为彻底解决农网问题,提高农网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对川、滇、黔、闽等水资源丰富省份的电源点实地调研和论证工作,积极进行项目的研发和储备;逐步完善适应公司发展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激发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严格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加强对各项新规则的学习,并积极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研究、深入讨论,提高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深入进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公司各业务版块内控制度的修订汇编工作并系统开展培训,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有效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举办各项活动,拓宽投资者交流渠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类”评价。

      4、董事会勤勉尽责,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勤勉尽责。董事会前,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反复论证,充分发挥了政策把关和专业判断作用;董事会上,董事们充分讨论、民主决策,保证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完善了信息收集、沟通、传递机制,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证了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还通过持续、透明、稳定的高比例现金分红,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公司完成上网电量17.2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6.87亿千瓦时增长2.43%;完成售电量15.6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5.31亿千瓦时增长2.35%;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比上年同期13.69亿元下降5.19%。营业总成本12.25亿元,比上年同期13.03亿元下降5.99%;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36.07亿元,比年初增长2.37%;总负债23.99亿元,比年初增长2.35%;资产负债率66.51%;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1.53亿元,比年初增长3%。实现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长36.31%,创历史最好水平。

      3.2 2015年度经营计划

      2015年度,公司计划完成上网电量17.29亿千瓦时、售电量15.69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 9.19亿元。

      3.3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绿色能源”优势

      水电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崇和鼓励发展的洁净可再生能源,是国际能源机构倡导的“绿色电力”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自发电及在建电源项目均是“绿色能源”水力发电。公司现投产及在建的水电装机容量共计25万千瓦:其中,投产的水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7万千瓦,在建的巫溪两会沱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金盆水电站等电站总装机容量达7.8万千瓦。在全社会面临较大的节能环保压力环境下,水电作为清洁能源,具有优先调度和政策支持等优势,受经济周期影响相对较小。

      2、独特的发供电一体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是已上市公司中少数拥有“厂网合一”电力企业,公司的厂网一体化保证了对区域电力供应的市场优势。公司所属水电站发电量直接上公司电网,并基本实现网内全额消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3、电力行业管理经验优势

      公司由历史悠久的地方电力企业改制而成,积累了丰富的发、供电经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保证了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公司设立以来,不断地利用电力行业中出现的新设备、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以及服务的质量,形成了良好的运营机制,并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

      4、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特别是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通过2007年至2008年开展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2012年初至今开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议事规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构建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形成了有本公司特色的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并有力推动着公司商业合作、业务拓展、人才招募等经营活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4 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规定,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重新拟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 公司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注2] 公司按照修订后的《企业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原列报“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至“递延收益”;将原列报“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列至“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注3] 公司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职工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由原来在约定发放的期间计量和确认改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计量和确认;公司根据工龄等按照每人年固定发放标准及5.74%的折现率,参照《中国统计年鉴2013》推断中国人均寿命为75岁将该部分设定受益义务折现。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公司新增一家合并单位。原因系: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电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万州区恒丰水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有限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于2014年3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发电有限公司以177.89万元收购其7名自然人股东100%股权,并办理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本公司自2014年3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建桥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