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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建设期间建筑材料及人工费用大幅上涨,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导致项目工期延误所致。

      二、2014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8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6.40元,共计募集资金111,147.3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89.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758.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758.43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1,758.4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62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739.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1) 公司于2014年7月2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4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瑞佳1号14期”)、《工银瑞信投资-瑞佳1号15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瑞佳1号15期”),瑞佳1号14期委托资金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30%,投资起始日及收益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4月28日。瑞佳1号15期委托资金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50%,投资起始日及收益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7月28日。

      (2)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与绍兴银行营业部签订《“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理财1460期36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1亿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6%,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4年7月29日——2015年7月29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古越龙山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古越龙山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傅建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5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半导体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5-01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举行2014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5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预约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邮箱:gylscaimy@163.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具

      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并组织现场参观,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3日之前,通

      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5年5月13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85166841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第1-8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注明使用表决权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7名,董事候选人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7名,董事候选人有7名;应选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4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9.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7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0.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4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700票为限,对议案9.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7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根据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之授权,公司于 2015 年4月1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9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合同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二)协议双方: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理财产品名称及认购金额

      产品发行人:海通证券

      产品名称: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63 天期第4 号,产品简称:“理财宝63天期V4号”,产品代码:S52238。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本金保障型

      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65%。约定年化收益率为5.75%。

      产品期限:63天

      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认购金额: 0.9亿元

      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等。

      产品起息日:2015年04月17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06月18日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由财务部会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法务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后,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实行方案实施与监督相分离原则。经公司批准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执行,由公司审计工作组负责监督。同时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科目、台账,指定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并制作上述现金管理报表,报公司审计工作组、财务负责人。公司可结合内部控制及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控制流程,并对该管控方案进行优化。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4年12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272天期第1号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临2014-059公告)。

      2、2015 年1月1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9亿元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90天期第1号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披露的临2015-003公告),已于2015年4月12日到期收回本金,获得预期收益133.15万元。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海通证券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2.4亿元人民币(含本次购买的0.9亿元)。

      五、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尊享版63 天期第4 号)

      3、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上接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