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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开放期起始日起三个月内使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5年1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10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情形共计1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一季度,经济增速继续下行,发电企业耗煤量、工业品产量和价格等微观情况显示的经济动能更为疲弱。货币政策在方向上较为宽松,央行2月份陆续降准降息。但在1-2月,美元继续走强,人民币贬值和资金流出压力较大,货币政策的放松仍略显滞后和带对冲性质。财政政策方面,基建投资继续发挥托底经济的作用,财政支出节奏快于季节性,支出增速明显快于财政收入,但受困于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内赤字扩张有限以及43号文对于地方政府融资规范的影响,财政政策的力度仍有限。房地产销售开年后重返低迷,且由于库存较高和开发商预期改变,地产销售未能拉动土地市场和投资。3月以来,地方政府开始进一步放松房地产政策,如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其后,央行等三部委发文宣布地产330新政,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至40%和营业税2年以上免征等措施。两会期间传出万亿地方债置换计划,预计债券市场供给将大幅增加,短期对市场收益造成较大压力。

      具体到市场表现方面,一季度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先涨后跌,累计仅微涨0.7%。大类资产方面,利率债波动较大,且由于资金面紧平衡,长端利率与短端利率呈现倒挂,中长端利率先下后上,以10年国开债为例,从年初4.1%附近下至2月底的低点3.7%附近,后受到地方债置换计划消息的影响,收益率最高反弹至4.3%。信用债方面,信用利差已处于历史低位,且供需均偏弱,信用债利率主要受到基准利率带动。另外,股市对社会资金的吸引明显,对债市产生了挤出效应。一季度股票市场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化。以创业板为代表的中小盘股票出现了较大幅度上涨,而大盘股则表现不佳。从市场指数上看,创业板指数本季度上涨58.67%,沪深300指数上涨14.64%,上证50指数仅上涨6.7%。由于转债对应的正股以中大盘股居多,受大盘股指数表现不佳及部分转债转股溢价率较高的影响,中证转债指数表现不佳,本季度下跌了0.59%。

      一季度,本基金对利率债保持较低仓位,在保持的信用债基础投资比例的同时严控信用风险,精选中高等级信用个券以获得较高的持有期回报。权益方面一季度我们更为看好股票表现,组合在一季度增加了股票仓位,降低转债仓位。股票的选择方向主要为TMT、“一带一路”,并获得了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39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4%,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预计基建稳增长力度加码,房地产新政之后可能带来地产销售的恢复,信用扩张可能呈现信贷偏强、社融不强的组合。物价方面,由于供给收缩,猪价3月中旬开始进入反弹,美元指数的阶段性见顶也给大宗商品价格一定的支撑,通缩风险暂时得到一定的缓解。另外,外汇占款如果较一季度改善,央行对冲性降准的必要性也可能随之降低。因此,总体上看,二季度的基本面、货币财政政策组合和供需面对债市的支撑可能都不如一季度。不过,经济仍在低位区间,房地产放松对地产投资的拉动存在时滞。目前利率债收益率的安全边际也有提高,预计利率债仍有交易性的机会。信用债方面,随着存保制度的正式推出和公募债券违约事件的发生,刚兑打破的范围在扩大,信用分化的趋势将愈加明显。

      基于以上判断,2015年度二季度本基金继续以资质较好的信用债作为主要配置,利率债采取波段操作。同时我们认为驱动权益市场上涨的因素仍然存在,我们仍然看好权益市场,操作上保持对于股票的较高投资比例,转债方面将优选部分正股具有较好上涨前景且溢价率水平合理的转债品种进行投资。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13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刘彩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22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肖剑先生、钟鸣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2015年3月24日,相关调整对本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