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08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7人,参加通讯表决2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5)第0004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5,388,726.76元,同比增长3.16%,实现利润总额67,099,111.22元,同比减少28.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9,940,443.30元,同比减少28.59%。
本报告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5)第00042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940,443.30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06,637元,再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7,705,500.75元,剩余利润37,328,305.55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364,340,587.5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1,668,893.09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股本513,700,05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37,000.5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的议案》;
拟定201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区间如下表:
■
该议案中董事薪酬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5)第000117号的《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201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2014年度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中国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光大银行龙口支行、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0.9亿元,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等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办理上述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09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5)第00042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940,443.30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06,637元,再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7,705,500.75元,剩余利润37,328,305.55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364,340,587.5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1,668,893.09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股本513,700,05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37,000.5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5年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拟定2015年监事薪酬如下表: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10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15年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4年度述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议案5和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5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单项议案内包括子议案需逐项表决的,按前述规则处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兴博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12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赫男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崔积和先生,财务总监刘荫成先生,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13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发行数量为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309,7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5、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公司制定出合理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安排,加上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时间受设备制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截至2015年3月31日,专户中共有闲置募集资金1.98亿元。通过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补充公司因业务扩张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315.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相关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1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发行数量为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309,7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4月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阳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五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在放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5、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公司制定出合理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安排,加上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时间受设备制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截至2015年3月31日,专户中共有闲置募集资金1.98亿元。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9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信息披露
每个季度结束后下一月的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兴民钢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