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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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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码: 2015-02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明虬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海强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张国昀先生,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汪怡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邱凌云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邱凌云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胡建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止。胡建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建人先生简历

      胡建人先生,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客户发展部管理培训生。2013年6月至今在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周五)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7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秀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076.13万元,较上年同期163,848.51万元,增长31.27%;实现营业利润9,103.48万元,比上年同期10,619.74万元,减少14.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1.93万元,较上年同期8,408.83万元,减少15.78%。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30,689,240.3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68,924.0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14,323,814.68元,扣减已分配2013年度利润25,595,852.7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6,348,278.25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87,989,509.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总额为13,198,426.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5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30,000万元,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媒介传播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059.5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个人原因,李微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补选徐海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徐海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徐海鸥先生将与新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胡建人先生、原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王秀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海鸥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学硕士、复旦大学EMBA学历,PMP项目管理师。曾就职于微软、阿尔卡特及上海贝尔,负责亚太地区市场营销工作,2011年11月至今在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助理、数字互动部总经理、视动力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