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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2、上述议案中,议案5、议案9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5月1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683;
2、投票简称:宏大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宏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8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8.01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①,8.02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②。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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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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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如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92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5-01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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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人怀先生、娄爱东女士、赵燕女士、蔡美峰先生、龚六堂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1,892,410.95元,按2014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金7,189,24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342,134.55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65,688,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5,357,304.40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虽然目前处于行业周期性低谷期,但公司业绩仍能稳步增长,公司经营团队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诉求,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炳旭先生提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本次现金股利共73,187,999.4元,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37.4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中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金额未超出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股利分配承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信息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罗明先生、方健宁先生、郜洪青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将“审计风控中心”更名为“监察审计中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5-01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2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