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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1819.HK 股票简称:富贵鸟
(住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富贵鸟工业园)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富贵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1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2号文核准。
2、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本次债券评级为AA;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21.93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比例4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6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为6.30%-7.3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若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21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2015年4月22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20亿和7.80亿,占本次债券初始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2.5%和97.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发行代码为“751998”,简称为“14富贵鸟”。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27日(T+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结果,敬请投资者关注。
14、本次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5、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发行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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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
4、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公开发行方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在批文有效期内一次发行完毕。
5、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若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8、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11、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售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5年4月22日。
16、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5年4月22日至2018年4月21日。
17、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的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8、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4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4月22日。
19、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21、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向发行人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23、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将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25、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独家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8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按照协议相关约定自行购入。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5%,主要包括承销和保荐发行费用、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3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3、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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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30%—7.30%,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4月21日(T-1日)上午9:00至11:3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5年4月21日(T-1日)上午9:00至11:3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吴筱菊(电话:021-38674772、18611198382);
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021-50329583;
申购电话:021-3867688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4月22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预设发行总额为8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2.50%,即0.2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4月22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5年4月22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次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98”,简称为“14富贵鸟”。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4月22日(T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5年4月22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债券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预设发行总额为8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97.50%,即7.8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4月22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5年4月22日(T日)至2015年4月24日(T+2日)每日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4月2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5年4月22日(T日)17: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上证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上交所认可的托管账户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网下认购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5年4月28日(T+4日)17:00前将《网下认购协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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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4月23日(T+1日)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富贵鸟2014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97020153400000063
汇入行地点:上海
大额支付系统号:310290000152
联系人:杨淳
联系电话:021-38674975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5年4月27日(T+3日)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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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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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
附件: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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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8亿元(含8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30%~7.3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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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60%,但高于或等于6.5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50%,但高于或等于6.4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40%,但高于或等于6.3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 、021-50329583;申购电话:021-3867688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