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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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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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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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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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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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24日-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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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18日-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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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0月24日,并于2008年12月18日推出C类收费模式。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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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月央行在公开市场上重启逆回购操作对市场注入资金,并全面下调准备金率50个基点。此举有三个原因:一、外汇占款持续回落,需要通过下调准备金率以对冲外汇占款的下降;二、经济下行风险较大,通缩压力上升;三、密集打新加上春节银行增加现金备付带来的流动性收紧。1月债市在预期后续宽松政策的前景下持续上涨。但春节后流动性显示出紧张的局面,虽然央行在2月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25个基点,但是停止在短端注入流动性的操作使得货币市场利率走高。1季度A股市场大幅上涨。资金持续流入股市,分流了债市的资金,同时,也对疲弱的宏观经济形成"抽血"的效果。1季度经济高频数据继续呈现疲软,地产销量及发电厂耗煤量纷纷走弱,通胀下行,通缩风险隐现。"新常态"下货币政策仍旧保持松紧适度,并未采取较大力度的刺激政策,股市不断吸金也使得资金面呈紧平衡和结构性失衡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债市脱离基本面下跌,收益率曲线中长端不断走高,一季度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0.56%。一季度基金总体仓位和杠杆保持在较低水平,组合久期下降。权益类仓位增加了中盘成长股的配置,取得一定的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强债基金A类净值增长6.41%,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6%,超越比较基准697个基点。强债基金C类报告期内净值增长6.43%,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6%,超越比较基准699个基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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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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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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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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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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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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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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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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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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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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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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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