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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15年

      预计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钴镍”)、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进出口”)、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华友”)、HUAYOU (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香港”)、LA MINIERE DE KASOMBO SAS(中文名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MIKAS公司”)、LA COMPAGNIE MINIERE DE MUSONOIE GLOBAL SAS(中文名: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OMMUS公司”)

      ●2015年预计贷款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90亿人民币和3亿元美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55亿元人民币和3亿美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35亿元人民币。

      ●公司2014年末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80,980.50万元人民币和8,050亿美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210,818.50万元人民币及8,050万美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170,162万元人民币;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2015年公司将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和3亿美元,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担保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注册地为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钴、铜有色金属采、选、冶及钴新材料产品的深加工与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884,31.06 万元,净资产为228,187.99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14,144.23万元。

      2. 力科钴镍

      力科钴镍注册地址为桐乡市龙翔街道翔厚村;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力科钴镍目前主要业务为四氧化三钴、氧化钴等产品的委外加工生产和销售。力科钴镍为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华友钴业持有73.22%的股权,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华友(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6.78%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力科钴镍总资产为47,972.08万元,净资产为14,813.34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34.99万元。。

      3. 华友进出口

      华友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鲁锋。华友进出口主要经营业务为负责华友钴业本部除原料外的生产和行政物资采购,及为华友钴业海外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所需之物资的国内采购及进出口业务。华友进出口为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友进出口总资产为29,003.10万元,净资产为11,777.68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855.67万元。

      4. 衢州华友

      衢州华友注册地址为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衢州华友为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其中华友钴业持有99%的股权,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力科钴镍持有1%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友衢州总资产为349,087.62万元,净资产为45,580.17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239.71万元。

      5.华友香港

      HUAYOU (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69A号Nan On Commercial Building 8楼802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钴铜原料及产品的贸易。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友香港总资产为201,431.00万元,净资产为60,064.72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318.63万元。

      6. MIKAS公司

      MIKAS公司系公司在刚果(金)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MIKAS公司目前从事铜钴矿采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友香港总资产为44,705.90万元,净资产为12,954.00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411.47万元。

      7. CDM公司

      CDM公司系公司位于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CDM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粗铜、电积铜等产品,同时从事钴矿料收购及加工业务,为公司提供钴原料。

      截至2014年12月31日,CDM公司总资产为169,291.64万元,净资产为42,923.67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99.0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互保的模式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合理可行。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362,737.40万元人民币和8,250万美元,全部为母子公司互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189,407.4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173,330万元人民币及8,250万美元;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和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一、 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要求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表。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3、除上述调整事项外,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或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 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意见;

      2、 董事会三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监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发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5年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中文名称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在我公司法律文书中的中文译名为:大山私人有限公司。2015年1月,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券开户登记时,由新加坡公证机构出具的开户申请文件中将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翻译为: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故其开立的证券账户中文名称为: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股东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的要求,本公司特就其英文译名的效力公告如下:

      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山私人有限公司和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其合法有效的中文译名。大山私人有限公司和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系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不同中文翻译方式,为同一法律主体。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中文名称以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为准。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此前以大山私人有限公司译名签署或记载的所有法律文件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