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5-021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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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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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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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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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经营环境,公司紧紧围绕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继续推进公司业务结构、市场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加大外延式成长力度,持续优化提升关键能力,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2亿元,同比增长15.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长34.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亿元,同比下降41.44%。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1、加快战略性新产品研发,着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随着专用打印扫描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既有成熟业务专用打印机价格不断下降,产品毛利率水平呈现较快下滑。为保证持续较高的盈利能力,2014年公司着力加大了成长性业务的培育和投入,加大了战略性的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部分产品取得突破。公司全年共投入研发支出1.24亿元,同比增长30%,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2.5%,共实施产品开发项目90项。纸币清分机、工业型条码打印机、便携打印机等重大研发项目均顺利实现模具化,硬币兑换一体机已在全国重点省市投放试用,承兑汇票图像建模及自动比对检测算法、互联网打印等新技术已成功应用。
2、海外市场和重点行业市场开拓初见成效,市场结构得到改善。报告期内,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3.9亿元,同比38%,占公司收入比重达39%。其中,公司与国际知名企业的ODM/OEM业务增长迅猛,但海外支票扫描仪业务因为市场需求趋于饱和和合作伙伴经营策略变化的因素,销售呈现较大下滑。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培育开拓的金融、物流等行业市场发展良好。在金融行业市场,公司凭借丰富的金融产品线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诸多国内知名的大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加深,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硬币兑换设备、支票账号打印机、存折打印机等金融产品,取得较大进展;在物流行业市场,达成了与多家国内快递行业前十大客户的合作意向,智能快件柜、便携打印机等新产品得到了合作推广;交通、博彩等行业市场开拓也取得有效进展,为后续实现市场销售打下基础。通信领域因自助服务设备需求下降,销售收入同比出现大幅下滑。
3、积极推进外延式扩张,整合布局产业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和相关新兴产业的培育孵化,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兼并重组和资本运作工作,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2014年3月收购华菱光电26%股权,成为华菱光电控股股东,形成对专用扫描产品产业链上游关键零部件的整合掌控;2014年12月投资成立了正棋机器人公司,持股35%,涉足工业机器人领域,培育孵化战略型的新兴机会业务;积极开展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外延式技术创新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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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本年取得控制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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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