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六届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2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六届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十一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同意提名王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王笑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巨化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科长,巨化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助理,巨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已于2015年4月7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呈)。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余伟平、全泽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王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王笑明先生的学识水平、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具备胜任公司董事职务的相关能力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意见。
二、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利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商业汇票,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权益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授权本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上述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是与银行合作,将收到的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交由合作银行代为保管、到期托收。合作银行依据公司入池票据情况,增加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利用该授信额度,可以以存在合作银行的票据作质押,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款或融资等,从而提高公司商业汇票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管理成本,控制管理风险。
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可滚动使用),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预计,上述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5年5月6日(周三)下午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办公楼二楼)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5-26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2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办公楼二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6日
至201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4 月21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5年5月5日下午5:00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传真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联系人:朱丽、刘云华
电话:(0570)3091704;(0570)3091758
传真:(0570)3091777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2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十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六届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后,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征求公司控股股东的意见,提名姚铭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姚铭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巨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