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公司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8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15-006)。
2015年4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阳(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各方就有关成立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达成以下共识:
平台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建设、管理;光伏电站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销售。(以工商注册批准文件为准)
合作原则:
一、平台公司是三方共同筹建的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各方应共同维护,原则上各方不再单独设立新的与本合作平台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光伏电站投资公司。首期现金到位2000万元,后期根据平台公司发展需要,各方按股比以现金或资产同步出资。
二、平台公司优先收购各方建设的光伏电站。
三、为保障平台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各方应积极支持平台公司的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标准化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模式。
四、平台公司自主开发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合作方进行EPC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合作方的组件、设备。
五、各方可将各自持有的光伏电站项目(资产或股权)按照同等条件注入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六、各方于此份合作协议签订后二周内开始公司注册等相关业务事宜。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