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5-020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于2011年签署《共同推进河北航空运输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协议期间,双方积极履行相关条款,合作成效良好,对河北民航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巩固双方合作成果,进一步促进石家庄机场航线网络建设,大力开发国内、国际航线,加快低成本航空发展,积极推动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日前公司与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推进石家庄航空运输发展2014年-2016年度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开展河北省与春秋航空的第二期合作,期限为2014-2016年。
根据合作协议,公司每年将根据在石家庄机场完成的航线旅客吞吐量而获得一定额度的航线补贴。后续,公司将根据获得航线补贴的情况按规定作相应披露。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客观因素导致双方执行协议条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