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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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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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6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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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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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4年1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6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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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王鹏辉先生于2015年1月22日离任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刘晓明女士于2015年3月28日起担任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5、毛从容女士于2015年3月28日起担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公司旗下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建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1季度GDP增速预计继续下行,PPI和CPI持续低迷,3月汇丰PMI也大幅回落。期间美元指数调整,人民币汇率预期转稳,资本流出对国内流动性冲击减弱。政策面上稳汇市、出台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的房地产新政、财政部一万亿地方存量债务置换,降低了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央行实施降息、下调逆回购利率等宽松货币政策。同时,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市场来寻找经济增长点。市场预期上述政策有助于经济企稳和结构调整,在乐观情绪以及增量资金的推动下,一季度A股迎来了大幅上涨,沪深300指数上涨了14.64%,创业板指数上涨58.67%。一季度债券市场表现先扬后抑,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一季度较去年四季度上涨了0.74%。分品种看,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上涨0.69%,中债企业债净价指数上涨0.34%,中债短融总净价指数下跌0.06%可转债表现最差,中标可转债下跌0.28%。
本基金是一只追求绝对回报的混合型基金,业绩基准为一年定期存款+3%。自2014年11月6日成立以来,基金经理采取了较为审慎的投资策略,取得了超越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虽然与同期大盘涨幅有一定差距,但该基金的定位就是追求绝对回报,降低产品的波动性,严格的控制回撤风险,力争在市场波动中获取稳健回报。
展望2015年2季度,地产、乘用车等国内需求预计逐渐企稳,“一带一路”政策有望带动海外投资及出口加速增长,经济在各项政策的刺激下短周期企稳的可能性较大,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低迷也有助于通胀水平维持低位;尽管全年GDP可能下降到7%左右,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质量的提高,优质企业的盈利能力有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随着增量资金的流入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市场仍将延续震荡向上的趋势,市场风格趋向均衡。
投资策略上,保持合理仓位,一方面关注新股的网下投资机会;另一方面,风格趋向均衡,继续自下而上选股,重点关注下档风险有限、业绩增长确定性高、估值合理的优质成长股。债券方面,看好短久期的高信用等级品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4%,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9.06%。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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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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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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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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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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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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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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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