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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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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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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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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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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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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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毛从容女士于2015年3月28日起担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公司旗下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建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以来,国内经济的高频数据来看仍然比较疲弱,房地产新政出台地产销售是否回暖政策效果还需要观察,CPI和PPI显示通缩压力仍然较大,经济至多企稳但向上的弹性不大。期间美元指数调整,人民币汇率预期转稳,资本流出对国内流动性冲击减弱。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一万亿的大背景下,政府托底经济的不确定性下降。政策面上稳房市、汇市,财政部地方债置换,降低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央行降息、下调逆回购利率以及MLF 可能的加量续作,意味央行引导短端下行态度明确,同时,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市场来寻找经济增长点。从资金供求看,近期国内股市迭创新高,股市火爆表现和打新收益较高吸引大量资金进入股市,万亿地方政府债置换冲击利率债供给以及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阶段银行之前的竞争更加激烈,理财收益率维持高位,短期债市仍处于调整中。统计来看,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1季度较去年4季度上涨了0.74%。分品种看,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上涨0.69%,中债企业债净价指数上涨0.34%,中债短融总净价指数下跌0.06%可转债表现最差,中标可转债下跌0.28%。1季度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4.18%,交易所7天回购利率均值4.22%。
本基金1季度明显压低杠杆和久期,配置3年内的信用品种,同时,看好权益的投资机会,通过精选成长类个股,获取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虽然短周期经济企稳的概率比较大,但是时点可能在2季度末。通胀在上半年也会比较弱,CPI在6月份仍可能有一个低点。政策短期内还将以偏宽松为主,降准和降息的可能性较大。展望2015年2季度的债券市场,基本面和政策面决定债券市场方向未变,关注央行继续放松的力度和时间,以及新股IPO的收益率、两融的收益率等是否下降,短端收益率下行长端收益率才有空间。操作上,信号出现之前偏谨慎。我们判断10 年国开债4.3%以上开始有交易机会,信用方面2015年全年的信用债潜在供给压力有望下降,但息差矛盾下需求收缩压力也较大,在大类资产价值重估背景下,叠加收益率和信用利差低位,以及利率债阶段性调整尚未结束,目前需要等待相对吸引力的变化。AA5年信用品种收益率6%以上开始具有配置价值。
同时,随着政策加码以及改革深化,股票表现仍然好于债券,继续看好权益市场的机会,风格趋向均衡,看好中等市值的白马成长股。
本基金将坚持一贯以来的稳健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持续保持对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努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1季度,景颐双利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7%,高于业绩比较基准7.23%。
2015年1季度,景颐双利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7.18%。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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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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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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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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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项中为本基金持有的私募债,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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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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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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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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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