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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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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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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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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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不超过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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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刘晓明女士于2015年3月28日起担任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公司旗下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建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当季,宏观数据持续保持下行趋势,实体经济依然低迷,央行连续采取了降准降息手段试图减缓经济下行趋势。低迷的实体经济与红火的互联网产业形成鲜明的对比,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板块表现非常优异,推升了中小板与创业板指数大幅上涨,相对而言,沪深300表现相对较弱。当季,沪深300指数上涨14.64%,中小板指数上涨46.59%,创业板指数上涨58.66%。由于本基金主要持有优质成长股,因此,基金较大幅度跑赢基准。
随着增量资金的入场,以“互联网+”个股为代表的创业板与中小板在短时间内实现较大涨幅,创业板整体估值高达90倍,事实上,大多数公司的基本面层面是无法支撑如此高的估值。现在的创业板与中小板已经处于高风险区,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大级别的调整。但是,毫无疑问,创业板与中小板代表着中国经济的未来,代表着中国的经济转型,长期成长空间依然巨大。
对本基金而言,投资策略及风格并无明显变化。在成长主轴产业配置上会偏重于军工,我们认为国企改革中以军工相关的资产注入及效率改善空间最大。
本基金操作思路上,仓位上处于可操作股票仓位中偏高的水平(80-95%);在行业配置与选股上主要以产业增长确定性高、公司相对经营稳定的高增长股票以及受益于国企改革的高质量股票为主。
当前是新兴行业和部分传统行业创新转型的阶段,另一方面周期性行业和部分传统行业在去产能加速期,宏观经济指标会不断下滑。在去产能加速期GDP 增长率会不断下滑,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等,都会不断下滑。本基金接下来的时间会重点关注几条投资主线。
1、本基金会重点关注新兴行业中发展前景好的公司和传统行业中的转型公司。参考我国自身发展历史和国外的发展历史来看,供给改革下GDP会回落,但成长股会不断上涨。国家会不断的放松政府管制,鼓励和激发市场主体的自我创造能力;另外我们知道新一届政府上任提出的一条核心原则就是简政放权,同时也提出营改增的税改方案,由于当前中国的宏观税负仍很高,我们预期未来财税制度改革也将朝着减税方向发展。这些都会推动成长股不断上涨。
2、本基金同时会关注周期股的价值回归。市场预期产能出清,供给收缩,留下来的上市公司盈力预期改善,盈利会重新有所增长,表现出阶段性的成长。
3、主题投资方面我们会持续关注国企改革、京津冀、“互联网+”和“工业4.0”等。
4、此次房地产信贷政策的调整已部分被市场所预期。房地产行业政策层面的放松,刺激需求端的恢复,稳定房地产投资惯性下滑的态势,是今年稳增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短期在情绪面上利好地产板块的走势。从中期行业配置角度看,需要密切关注3月份信贷数据。如果政策效果被证实有效,从配置角度上本基金会关注地产产业链上的行业进行战略性的配置,会关注建材、建筑、钢铁、有色等行业中成长性较好或者盈利显著改善的公司。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58%,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1.29%。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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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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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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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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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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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