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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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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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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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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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中小板及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4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4月30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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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李孟海先生于2015年3月3日起担任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公司旗下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建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是全球经济持续分化之年。美国经济将持续加快复苏,欧洲经济在温和复苏的同时仍受债务问题的影响,日本经济仍在较低水平徘徊;新兴经济体也呈现明显的分化格局,印度经济增速领跑全球,中国经济继续减速,拉美地区延续低迷状态,俄罗斯经济陷入衰退。
2015年1季度,中国经济延续2014年4季度的下滑态势。中国经济结构转型面临窗口期。为了给经济转型留出时间,一方面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刺激出口需求;另一方面,放松房地产消费和加大对基建的投资力度,从而减缓经济的下滑速度。为了刺激新经济的增长,一方面需要激活企业的活力,即国企改革,实现人力资源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需要有新的经济需求,即互联网+,其实质是传统产业的流程再造,实现流程效率的提升。中国要实现新经济需求的启动,需要具备三个条件:A、低要素价格;B、低利率;C、新增长点。
2015年1季度,沪深300、上证50分别上涨14.6%、6.7%;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上涨46.6%、58.7%。从2014年7月22日-2015年3月31日,上证综指、上证50、沪深300分别上涨80.6%、84.1%、84.8%;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上涨69.2%、75.7%。从政府反腐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后,总体市场的风格实际上是轮涨。
本季度,本基金保持相对高仓位,以期分享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成果。考虑到互联网经济时代的新经济模式到底能否成功是比较难以验证的,因此没有将重点放在计算机、传媒领域,而是重点配置到“挖金矿”场景下的“卖铲”角色上面,重点配置通信行业。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最需要投入的是环保行业,这也是我们重点看好的领域。在新经济领域,智能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是大的产业,其产业链的带动作用强,对其配置也较重。互联网经济时代的信息安全是中国经济安全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我们重点看好的方向。考虑到未来经济的增长点还在于科技创新带动的新经济需求,我们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深度挖掘具备良好成长性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
展望未来,我们依然坚信中国经济的出路在于科技创新,根据统计,当前中国大学生的数量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总和,我们看好中国的工程师红利。我们将着重从机械、电子、计算机、通信、传媒、汽车、军工、电气设备、家电、医药、轻工制造、交通运输、电力及环保等14个行业来自下游而上游的系统性分析下游需求和互联网经济对这些行业带来的变革,从而更好的判断公司的未来盈利前景,把握公司的投资价值。我们将更加重视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更加注重估值的合理性,从而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做出更优的权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1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5.62%。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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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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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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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喻信息”,股票代码:300205)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喻信通制卡有限公司(下称“天喻信通”)因其部分废水未按要求通过厂区内正常污水管网排放,于2014年12月16日收到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喻信通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天喻信息全资子公司天喻信通受到行政处罚,体现出其原有经营管理流程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经过内部整改,我们预计其流程管理已经有所完善。天喻信息是华中科技大学下属子公司,并持有天喻信通60%股权,天喻信通2013年收入0.64亿元,天喻信息2013年营业收入12.71亿元,由此可判断天喻信通只是天喻信息的一个业务板块,对整个上市公司的经营影响有限,并不影响对天喻信息具备投资价值的判断。
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天喻信息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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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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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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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