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财富
  • A4:研究·财富
  • A5:研究·宏观
  • A6:研究·市场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015年4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1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40版:信息披露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短期理财债券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A:

      ■

      2.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14日至2015年3月31日)

      1、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A

      ■

      2、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B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以来,美国经济复苏趋缓,制造业PMI连续5个月下滑,3月新增非农就业人数大幅不及预期,联储调降经济增长及加息预期,美元指数亦进入调整。欧元区经济出现好转迹象,制造业和服务业PMI双双企稳回升,失业率稳步下降,表明在欧央行QE政策的刺激下,欧元区经济复苏动能增强。国内经济仍然面临下行压力,在制造业投资增速大幅下滑、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低迷的带动下,1-2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去年底继续下降1.8个百分点,消费增速亦延续下行趋势,“三驾马车”中仅净出口数据呈现衰退式增长。受国际大宗商品低迷和内需疲弱等影响,一季度PPI、CPI低位徘徊。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略松,央行通过降准和逆回购操作投放流动性缓解春节资金面压力,并于节后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在公开市场上引导逆回购利率逐步走低;但是在外汇占款持续流出、春节回款趋缓、投资者理财意识崛起以及新股申购扰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下,资金面在一季度始终保持紧平衡状态、资金利率高位运行,银行间7天回购加权利率平均值达到4.30%,并未出现传统的季节性宽松。债券市场前段受经济基本面疲弱、年末因素消退以及央行货币政策放松预期等因素影响呈现牛平行情,而后大量交易盘在宽松政策兑现后获利了结,春节后资金面迟迟未见宽松、同时万亿地方债务置换冲击利率债供需结构,3月后利率债大幅调整,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回到4%以上,信用债由于利差处于低位而跟随调整。整个季度来看,国债收益率曲线小幅增陡,短端略有下行、长端基本与上年底持平(政策性金融债长端明显上行),信用利差有所收窄。

      报告期内,基金合理安排组合久期,主要滚动投资于利率较高的同业存款和银行间逆回购,同时把握机会,配置优质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以获得丰厚的持有收益。组合整体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保证了较高的整体收益率,为投资者提供了可观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A:

      投资回报:1.3063%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B:

      投资回报:1.36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美国经济在波动中继续复苏,联储将保持谨慎,加息预期或将延后。欧元区经济继续温和复苏,大宗商品价格维持低位。国内经济增长前景依然较为黯淡,过去几个月中,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立场转向更为宽松,但是在今年前2月中,地产行业仍然延续下行趋势,央行和财政部联手在3月30日出台降低首付成数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率的政策,短期内可能缓冲销售下滑趋势,但是鉴于高库存规模、供求平衡的改变以及行业前景的变化,预计购地规模和建筑活动仍将延续下滑态势;而地方财政收入下降、地方政府债务甄别置换的不确定性和PPP模式推进的进度缓慢,可能令未来一个季度的基建投资面临下行风险。近期猪肉价格出现反弹,但食品价格仍处季节性回落,油价低迷,短期通胀依然稳定。因此,预计二季度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将继续放松,降息、降准等逆周期政策仍将推出;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将在5月启用,银行存款不再是包含政府隐性担保的无风险资产,面临与其他资产更为直接的竞争,银行存款面临加速流失风险,为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更大压力。与此同时,股市上涨、稳定的打新收益对资金的分流仍将继续,预计二季度资金面仍将保持中性偏紧,资金利率在央行的呵护下预计将稳中有降。从历年地方政府债的发行节奏看,二季度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将真正开闸,江苏省政府已经开始组建承销团,而政府除允许社保基金提高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外,尚无进一步举措,地方政府债对利率债的冲击在二季度将从“预期”走向“现实”,预计在央行推出有效解决方案前,利率债长端收益率将继续向上调整,带动收益率曲线继续陡峭化;信用债收益率在基准利率调整的带动下,将面临被动调整压力,同时4月进入公司年报披露期,信用利差也可能面临波动。

      操作方面,我们将继续把握基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优化组合资产配置计划,把握市场结构性机会,通过月末时点锁定高收益同业存款和甄选优质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博取较高的持有收益,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我们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优化组合结构,控制风险,勤勉尽责地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4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6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6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元。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单位:份

      ■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