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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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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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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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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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18日。
②根据《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权证、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创新能力、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80%。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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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过了2014年12月的大盘股,尤其是指数权重股的集体“暴动”,进入到2015年一季度,国内A股市场逐步回归常态。因为,在基本面没有好转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流动性推动和情绪宣泄的股价上涨,通常会比较短暂,难以持久。喧嚣之后,必然还是回归到“改革和创新”——这一代表我国社会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成长领域。目前站在2015年一季度末回过头来看,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新领域上市公司股价表现非常靓丽,符合改革和转型方向的个股都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涨幅。
报告期内,华商创新成长基金主要还是围绕前期坚持的创新和成长领域精选个股,并在市场追逐权重股热点,抛出成长股的时候,积极选择优秀的成长股作为投资标的。基金投资组合的行业配置,从结果上看,仓位相对集中在符合经济转型方向、行业景气度高的板块,包括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消费、文化旅游、健康、军工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8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981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0.1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8.83%,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51.27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面对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目前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已经进入了新常态。所谓新常态,2014年中央年度经济工作会议有了明确的定义,将新常态的特征也描述非常清晰。面对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认为存在值得我们去获取的新的投资机遇。新常态下,投资和出口将难以担当经济驱动引擎的重任,而消费需求,尤其是新兴的消费需求将会成长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因此,相应的领域则具有较为持久的投资机会。首先,是由于技术进步带来的新兴需求。比如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向传统领域渗透的机会。目前来看,我认为智慧城市、农业信息化、互联网金融、移动医疗健康服务等领域值得我们挖掘的贯穿2015年的投资机会。其次,由于人口结构变化引起的养老和医疗健康的需求,也将使得医疗、养老、保健等领域具备长期投资机会。最后,由于政策变化也会促成一些新兴需求产生。比如签证政策的变化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使得出境游进入井喷式发展期,相应的领域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好的投资回报。
经过一季度的持续上涨,不少投资者认为市场存在泡沫,担忧泡沫破裂引起市场下跌。我们认为,目前市场存在一定的泡沫,但这并不可怕。因为,泡沫是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机理所在。市场中某些领域存在泡沫,才会吸引资金、人才等资源流向这些领域,从而起到了配置资源的作用。所以无需惧怕泡沫。相反,我们认为目前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还很多,以下两个方面的机会值得我们去挖掘和把握。
一方面,我认为,由于政策暖风频吹,产业景气度提升等因素将会为优秀的行业内优秀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并购重组仍然是宏观经济转型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特征。在上市公司层面的并购重组将会继续层出不穷,也带给我们二级市场持续不断的投资机会。我们主要看重的是具有坚实产业逻辑基础的并购重组,和具有广阔行业发展未来的借壳重组。
在起起伏伏中,市场还将继续扎实前进。市场给我们的投资机会仍然层出不穷,而改革和转型,则是前进的方向。
基于上述判断,华商创新成长基金将把股票仓位控制在适度的水平,并结合风险控制目标,保持基金仓位的灵活性。同时,我们仍然积极坚持选股的策略,仍然将以转型、创新为主要方向,结合逐渐落地的改革措施,进一步精挑细选符合转型方向的个股。投资组合兼顾业绩的确定性和弹性。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对本基金持有人数及基金资产净值进行监控。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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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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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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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影响不大,符合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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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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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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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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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