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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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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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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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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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18日。
②根据《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权证、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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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市场先抑后扬,板块表现分化明显,上证指数上涨15.8%,创业板指数大幅上涨58.6%。新一届政府强力推行改革与转型,央行货币宽松以及居民资产配置转变等因素共同推动了2014年中以来指数的持续上涨。而一季度上证指数与创业板指数之间涨幅的巨大差异,充分表明投资者对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的高度期待与认可。随着2014年以来市场指数的持续上涨,A股市场整体估值已处于较高的水平,泡沫化特征开始显现,风险与收益的均衡点正在不断改变。因此,本基金一季度在投资操作上继续秉持相对均衡配置策略,重点持有金融服务、信息安全、环保和大消费等板块和个股,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21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365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81%。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8.83%,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6.98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季度各月的工业增加值、PPI、投资等相关经济数据显示,宏观经济短期仍难有起色,二季度国内经济继续探底的概率较大。我们预计政策当局仍将采取“一手托,一手拉”的政策组合:一方面,利用国内外政策调整的有利时间差,通过货币宽松、地产限购政策调整等措施,托住经济下行风险,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争取有利环境;另一方面,想方设法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互联网+”策略,拉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经过前期市场的强势上涨,目前A股已经出现一定的泡沫化,两融规模扩大和增量资金的不断涌入,市场后续的波动性也将不断加大。因此,本基金后续操作将继续秉持均衡配置策略,除长期看好的金融服务、信息安全和环保等行业外,后续配置的个股将更加注重其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对本基金持有人数及基金资产净值进行监控。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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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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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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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中国武夷于 2014 年11月14日收到福建省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4﹞ 7 号,以下简称《决定》 ) ,就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其他等三方面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2日发布针对上述三个问题的整改报告。
2014年12月23日上海家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沪证监处罚字[2014]10号),上海家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上海证监局调查、审理完毕,上海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处在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过程中。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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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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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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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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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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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