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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23版)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葵花药业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艳、周广阔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联系传真:0451-82367253

      联系邮箱:1538187508 @qq.com

      联系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150078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 会 回 执

      致: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10点举行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5月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5年4月10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一致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3,30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88%,资产负债率为38.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21,62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55%;201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合并口径)为271,876.05万元,比上年增长24.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30,112.77万元,比上年增长14.53%。

      监事会认为《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4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51,100,000元(含税)。同时,以公司截至 2014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6,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金额没有超过 2014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已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机构完整,内审部门人员齐备,内控重点工作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能够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自我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因做好后勤保障、员工福利及业务发展之需,2015年日常经营中需向本公司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采购大米及房屋租赁业务,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不超过500万元。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预计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 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4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14 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参考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监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5000 元/月(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淑华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因做好后勤保障、员工福利及业务发展之需,2015年日常经营中需向本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采购大米及房屋租赁业务,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不超过500万元。因关联董事回避,参与表决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因做好后勤保障、员工福利及业务发展之需,2015年日常经营中需向本公司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大米)及房产出租业务。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5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关联人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3万元,收取房屋租赁费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经营全国知名的五常优质大米,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采购主要用于后勤保障及员工福利,有利于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及企业归属感。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201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的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东海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0日,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27号)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33,3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712,2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本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及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1.36亿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五常葵花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扩产项目 18,935.53

      (2) 重庆公司“退城入园”搬迁扩建项目 26,317.87

      (3) 伊春公司扩产改造项目 11,123.65

      (4) 佳木斯公司异地建设项目 13,562.58

      (5) 唐山公司现代生物制药项目 25,562.35

      (6) 研发中心项目 4,881.62

      (7)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10,905.90

      (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600.00

      合 计 124,889.5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2,621.7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之置换决议,目前正在实施置换相关工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1.3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64677750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所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0元,尚未扣除之发行费用16,045,000.00 元。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葵花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0日,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向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不超过62,600.00万元。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贷金额

      ■

      2、资金用途: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3、委贷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

      3、资金费用: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

      4、还款方式:季度偿还利息,本金合同完结后一次性付清

      5、还款资金来源: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获资金

      5、审批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

      3.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4. 注册资本: 5,600.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股5,590.00万元人民币,比例99.82%,公司全资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持股10.00万元人民币,比例0.18%。

      6.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7. 经营范围:生产胶囊剂、软膏剂、栓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水蜜丸)、颗粒剂、口服液、片剂、散剂、滴丸剂、中药提取

      8. 成立日期: 1998年6月5日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体)的资产总额为67,968.25万元,负债总额为36,799.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31,168.59万元,营业收入为91,405.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08.91万元。

      (二)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冀州市滏阳西路8号

      3.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4. 注册资本: 2,608.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颗粒剂、口服液、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乳膏剂(激素类)、栓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软膏剂、生产销售

      8.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844.81万元,负债总额为10,447.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4,397.40万元,营业收入为14,221.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4.07万元。

      (三)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乌苏里江街91号

      3.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4. 注册资本:2,126.4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 片剂、胶囊剂、丸剂、原料药生产,对外贸易经营

      8. 成立日期: 1999年12月14日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640.90万元,负债总额为5,863.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5,777.09万元,营业收入为11,440.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5.23万元。

      (四)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迁安市扣庄乡西

      3.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4.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有股权7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0%,宋海敏持股165万元,比例16.5%;李斌持股121.8万元,比例12.18%;郭金林持股13.2万元,比例1.32%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合剂、颗粒剂、糖浆剂、原料药(复核凝乳酶)制造;普通货运

      8.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3日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063.79 万元,负债总额为24,285.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2,777.90万元,营业收入为13,583.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5.66万元。

      (五)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衡水开发区滏阳四路东侧、新区六路以南ZB-0001号

      3.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4.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有股权21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70%,刘海港持股810万元,比例27.00%;李洪建持股45万元,比例1.50%;龙陵持股45万元,比例1.5%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 生产颗粒剂(含头孢类、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类、青霉素类)、片剂、散剂、干混悬剂;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8.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日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单体)的资产总额为29,476.74万元,负债总额为20,375.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9,100.90万元,营业收入为36,581.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56.61万元。

      (六)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街88号

      3. 法定代表人: 关彦斌

      4.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股100%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 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糖浆剂、散剂(含外用)、酒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8. 成立日期: 1998年9月9日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843.09万元,负债总额为12,756.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4,086.39万元,营业收入为10,227.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4.67万元。

      三、风险防控措施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公司通过股权管理、集团化运作,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公司财务中心对上述公司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改善本公司整体资产结构,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不超过62,6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15年4月20日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葵花药业

      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决定对衡水公司增资28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在本公司向衡水公司增资同时,衡水公司其他股东实施同比例增资。衡水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完毕后,衡水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各股东股权比例如下:

      ■

      上述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公司为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0%。自然人刘海港先生、龙陵女士、李洪建先生为衡水公司参股股东,参股比例分别为27%、1.5%、1.5%。

      上述三位自然人股东均非本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各方均为现金出资

      (二)衡水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衡水开发区滏阳四路东侧、新区六路以南ZB-0001号

      3、法定代表人:关彦斌

      4、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比例:本公司持股2,100万元,比例70.00%;刘海港持股810万元,比例27.00%;李洪建持股45万元,比例1.50%;龙陵持股45万元,比例1.50%

      7、经营范围:生产颗粒剂(含头孢类、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类、青霉素类)、片剂、散剂、干混悬剂;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8、成立日期:2004年8月2日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衡水公司(单体)的资产总额为29,476.74万元,负债总额为20,375.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9,100.90万元,营业收入为36,581.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56.61万元。

      四、投资目的

      自本公司对衡水公司并购实施整合后,近年来衡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持续走强,为加快衡水公司发展步伐,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负债水平,提升综合实力,公司决定对其实施增资扩股。

      五、风险防控措施

      衡水公司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公司通过实施集团化管理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投资安全。但并不排除衡水公司因行业政策调整、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葵花药业集团(冀州)

      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州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冀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衡水公司拟实施对冀州公司增资5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冀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完毕后,注册资本为7608万元,衡水公司持股100%。

      上述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二)冀州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冀州市滏阳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关彦斌

      4、注册资本:2,608.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比例:衡水公司持股2,608万元,比例100.00%

      7、经营范围:颗粒剂、口服液、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乳膏剂(激素类)、栓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软膏剂,生产销售

      8、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冀州葵花的资产总额为14,844.81万元,负债总额为10,447.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4,397.40万元,营业收入为14,221.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4.07万元。

      三、投资目的

      自公司对衡水公司实施并购后,冀州公司作为衡水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本公司体系内,通过本公司对其实施整合,冀州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持续走强。目前冀州公司正在实施新厂建设,衡水公司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实施增资,有利于改善该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负债水平,提升综合实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公司通过实施集团化管理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投资安全。但并不排除冀州公司因行业政策调整、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周广阔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等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周广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职员,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经理。2010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12 年4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广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广阔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传真号码:0451-82367253

      电子邮箱:3124893@qq.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邮编号码:150078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4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15:00 – 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关彦斌先生,独立董事常虹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朱同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田艳女士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徐士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327号文《关于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345,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8,667,2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4,677,75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45,000.00元后,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于2014年12月23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第01670020号”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药路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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