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
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
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0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
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函件,因建新集团涉及为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欣投资”)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事宜,华融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将建新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案号:【2015】深中法立保字第49号),冻结股数: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6%,冻结起始日2015年2月17日,冻结终止日2017年2月16日,冻结原因:司法冻结。
建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661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9%;此次股份冻结后,建新集团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807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9%。
目前,建新集团正就此事与华融公司、冠欣投资及该借款其他担保方进项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妥善解除该笔股权冻结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